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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作人的家国观念:只要在哪里生活,哪里就是故乡|许子东
《故乡的野菜》第一句话:“我的故乡不止一个,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。”然后说:“我在浙东住过十几年,南京、东京都住过六年,这都是我的故乡;现在住在北京,于是北京就成了我的家乡了。”
周作人后来在北平就不走了,还在伪政权做了文化官员,可这篇文章写得很早。“五四”初期,周作人提倡“人的文学”,是一代大师,可他这么早就把中国和外国的地方完全并列在一起,“南京、东京都住过六年,这都是我的故乡”。他的家国观念是怎么回事呢?
然后他从家乡的菜讲起,讲到历史典故里的菜,又讲到日本的菜,讲到最后发现:原来浙东的菜是最好吃的。从理性上来说,国家、城市不重要,哪里都可以生活,没有理由强调乡土国家高于一切;可是,就饮食来讲,哪里的东西都比不上家乡的东西好,母亲做的菜是最好的菜。
我开始不懂,为什么这个胃这么难改,后来看了弗洛伊德的理论才有点搞清楚。弗洛伊德说“本我”是无限追求快感,而快感是紧张状态的消除。婴儿的紧张状态首先来源于饥饿,这时母亲给婴儿吃点东西,就可以消除紧张,这就形成了婴儿最早记忆的快感和本我。妈妈做的菜永远是最好吃的菜,大约是这个道理。
周作人之所以觉得他的野菜这么重要,是因为胃比脑袋重要,本我比超我重要。这篇散文有双重的主题,第一层是理性上的家国观念,哪里都是家乡;第二层是情感上的家国情感,浙东才是故乡。